腾冲市恒益矿产品经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锌精矿竞价销售公告(202103)号
来源: 浏览量:5430 日期:2021-08-18
尊敬的客户:
腾冲市恒益矿产品经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我司”)根据生产经营安排,将面向社会对我司2021年8月前所产锌精矿进行公开竞价销售,诚邀广大有合作意向的客户前来咨询并参与竞价,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竞价标的:
注:
1.包装:散装。
2.锌精矿综合品质:Zn≥32.09%。
二、收款及结算方式:详见报价表。
三、预计提货时间:2021年8月26日起至2021年9月25日止,具体以购销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四、竞价单填报方式及截止时间:
(一)现场发放、填写标书进行竞价。
地点:云南省腾冲市滇滩镇腾冲恒益公司销售部。
(二)报价时间:2021年8月24日10:30前,过时报价无效,开标标准(三家以上开标,三家以下算流标,流标后退回保证金)。
五、客户资质要求:
报价方需提供最新经过年检的相关资质证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一般纳税人资格证等),注册资本金≥100万元,注册时间1年以上。
六、信誉保证金要求:
(一)报价方需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向我司缴纳信誉保证金,以我司财务实际收款为准,并备注“信誉保证金”,联系人:廖泽发(电话18787596584)。
(二)信誉保证金请汇往以下银行及账号:
开户名称:腾冲市恒益矿产品经贸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腾冲支行营业室
账 号:24-1297 0104 0013 996
(三)竞价后未中标或合同履约完毕,后续不再与我司有合作意向的客户,可申请退还信誉约保证金(无息退还本金)。
七、其它要求:
(一)报价方中标后不履行后续相关手续或未在三个工作日内与我司洽谈并签订《硫化锌精矿购销合同》并预付800万元货款的,将视为不诚信行为并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我司将扣除50%的信誉保证金,并纳入我司客户诚信档案黑名单,我司有权拒绝该方今后竞价。
(二)若需方提货运输车辆在我司腾冲市固东货场行驶过程中出现抢道、插队或在装车、检验和计量过程中弄虚作假、恐吓我司现场操作人员的,我司有权终止合同,全额扣除信誉保证金,并纳入客户诚信档案黑名单。
(三)报价方竞价前已预付货款且未中标的,竞价后我司在三个工作日内无条件退回该预付款(无息退还本金)。
(四)具体购销事宜在中标后双方签订的购销合同中约定,本公告与购销合同不一致的,以购销合同为准。
(五)报价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无效报价。
(六)中标后发货原则上以标书数量正负10%为准,如有超出或不足的双方协商后以补充协议为准,且该范围内我司不承担任何缔约过失责任。
附件:报价单、硫化锌精矿购销合同
腾冲市恒益矿产品经贸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8月16日
附件:腾冲市恒益矿产品经贸有限责任公司锌精矿销售报价单
注:
1. 若客户对以上报价条款及约定事项确认无误,请报价时签字盖章;
2.请客户在报价时同时填写价格数字大小写,价格涂改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