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冲市恒益矿产品经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锌精矿竞价销售公告(202001)号
来源: 浏览量:13057 日期:2020-07-09
尊敬的客户:
腾冲市恒益矿产品经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我司”)根据生产经营安排,将面向社会对我司2020年7月前所产锌精矿进行公开竞价销售,诚邀广大有合作意向的客户前来咨询并参与竞价,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竞价标的:
注:
1.包装:散装。
2.锌精矿综合品质:含Zn ≥35%(1300吨),含Zn ≥40%(800吨)。
二、收款及结算方式:详见报价表。
三、提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8月25日止。
四、竞价单递交方式及截止时间:
(一)可通过现场递交密封件、传真或电子邮件三种方式进行竞价。
现场密封件接收地点:云南省腾冲市滇滩镇腾冲市恒益矿产品经贸有限责任公司销售部。
接收人:孟继梅 电话:15906983985 电子传真:0875-5856159
电子邮箱:342248519@qq.com
(二)报价截止时间:2020年7月16日10:30前,过时报价无效,开标标准为(投标方不少于3家开标,3家以下不开标为流标,流标后全额退保证金)。
五、客户资质要求:
报价方需提供最新经过年检的相关资质证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一般纳税人资格证等),注册资本金≥100万元,注册时间1年以上。
六、信誉保证金要求:
(一)报价方需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向我司缴纳信誉保证金,以我司财务实际收款为准,并备注“信誉保证金”。
联系人:孟继梅、廖泽发(电话18787596584)
信誉保证金请汇往以下银行及账号:
开户名称:腾冲市恒益矿产品经贸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腾冲支行营业室
账 号:24-1297 0104 0013 996
(二)竞价后未中标或合同履约完毕,后续不再与我司有合作意向的客户,可申请退还信誉保证金(无息退还本金)。
七、其它要求:
(一)报价方中标后不履行后续相关手续,未在三个工作日内与我司洽谈签订《硫化锌精矿购销合同》(35%)并预付900万元货款(40%)预付600万元货款的,将视为不诚信行为并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我司将扣除50%的信誉保证金,并纳入我司客户诚信档案,拒绝该方今后竞价。
(二)若需方提货运输车辆在我司腾冲市固东货场行驶过程中出现抢道、插队或在装车、检验和计量过程中弄虚作假、恐吓我司现场操作人员的,我司有权终止合同,全额扣除信誉保证金,并纳入客户诚信档案。
(三)报价方竞价前已预付货款且未中标的,竞价后我司在三个工作日内无条件退回该预付款(无息退还本金)。
(四)其它未尽事宜,中标后将在购销合同中约定,以购销合同为准。
(五)报价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无效报价。
附件:报价单《硫化锌精矿购销合同》
腾冲市恒益矿产品经贸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7月9日
附件:腾冲市恒益矿产品经贸有限责任公司锌精矿销售报价单
附件:腾冲市恒益矿产品经贸有限责任公司锌精矿销售报价单
注:
1.若客户对以上报价条款及约定事项确认无误,请报价时签字盖章。
2.请客户在报价时同时填写价格数字大小写,价格涂改无效。
原文链接:https://www.kdocs.cn/l/sRSbpytu8